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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岛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成功查处一起通过互联网平台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案。该案是《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以来,青岛市查处的首起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案件,此案的查处对违规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起到了有力的震慑和警示作用,对规范演出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执法人员在日常网络巡查时发现,青岛某教育咨询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和售卖“某音乐儿童剧”演出门票,且未发现任何演出审批证号和备案手续。执法人员随即进行网上取证并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在未取得《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根据该公司的违法行为,青岛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依法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工作,随着青岛市营业性演出活动的日趋活跃,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各类违规演出活动和倒卖演出票务等违法行为,确保演出市场秩序良好,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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